5月15日,珠海冠宇(688772.SH)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图片来源:珠海冠宇公告
(资料图)
公告显示,珠海冠宇近日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珠海冠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原告宁德新能源“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ZL201621440703.7)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电芯产品。
并且珠海冠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宁德新能源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此外,还应负担案件受理费中的120000元。
据悉,珠海冠宇在2022年7月8日,正式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新能源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珠海冠宇表示将提起上诉。
同时,珠海冠宇指出,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此外,珠海冠宇表示,作为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十分重视研发创新实力,连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据称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2年研发费用达到7.7亿元,形成了丰富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珠海冠宇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1182项,其中发明专利348 项,实用新型专利822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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